阜阳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装备科)
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事务性工作,制定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会议组织、接待、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保密及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上级业务补助经费的申报、分配以及士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等装备的管理工
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管理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建及通讯等工作。
(二)政治部(下设人事譬务科、司法考试科)
指导全考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素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镘导干部.协助编制部门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的警务、警衔评授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律师、公证员及九龙监狱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国家公务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组织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司法厅有关司法考试工作规划,规范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参加司法考试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前培训及考务,并对考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考试合格人员发证前的审查、申报工作;对取得证书人员进行管理,并开展有关培训和实习工作。
(三)法规教育科
组织拟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指导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及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仲裁登记。指导、监督全市法学专业社团和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省司法厅委托开考的法律专业助学培训工作。
(四)法制宣传科(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承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市普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律师、公证管理科
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律师、公证机构和社会追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负责律师、公证机构设立、登记、年捡注册、注销的审查、中报工作;监督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资格和执业律师、公证员年检注册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执业公证员专业培训;按有关规定指导、审查涉外及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公证事务。
(六)基层工作管理科(市‘148”法律服务指挥协调中心)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登记、注销审批工作。负责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素质教育、专业培训、考试、考核、资格审查和年检注册的申报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接待解答群众上门或来电法律咨询事务并及时反馈给领导及有关部门。
(七)、监狱管理科
管理和指导监狱的监管安全和业务工作,监督、检查《监狱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监狱执行刑罚和罪犯的监管改造、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工作;负责指导、协助监狱对犯人的入监、减刑、假释的审查申报工作。对监狱财务实行宏观管理,审查每年的干警业务培训及犯人教育、培训计划。指导监狱管理枪支、弹药及警械、警具的工作。 |